衡阳市东方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塑料杯碗生产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衡阳-珠晖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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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杯碗生产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16:18:21 访问量:

经审议,2026年3月11日,****环境局**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塑料杯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746

联系地址:**市**区**路**里10-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塑料杯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渡街道司马桥1号眼镜小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职安****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00万元租赁**市**区**渡街道司马桥1号眼镜小镇的仓储用房作为生产厂房,将外购的聚丙烯加工成一次性塑料杯(碗),投入运营后年产1500吨塑料杯(碗)。项目总占地面积2055m2,总建筑面积2055m2,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主要工程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休息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片材冷却成型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由设备内部通有循环水来精确控制温度对片材进行冷却,冷却水不与物料直接接触,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小组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仅进行厂房的装修,故建筑材料种类较为简单,产生扬尘量较小,装修在厂房内进行,扬尘多自然沉降至厂房内,采取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制片、吹塑成型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吹塑成型生产过程中切边工序产生的切边粉尘与吹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破碎机位于单独的密闭破碎间内,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至破碎间;项目未收集的制片、吹塑成型有机废气、切边粉尘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给料粉尘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片材成型切割粉尘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内;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在采取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含过滤杂质)****公司回收处理;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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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鸿塑料杯碗生产项目(公示版)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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