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非金属废料加工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非金属废料加工处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小溪镇,新希望饲料厂南侧,绿源粮油西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期购置筛分机、挤压成型机、磨粉机、秸秆粉碎机、环保系统等设备,年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8万吨及生物质活性炭1.5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秸秆上料、破碎、制粒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秸秆烘干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并通过负压收集后经“夹套冷却+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活性炭烘干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并通过负压收集后经“夹套冷却+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活性炭及凹凸棒土投料废气,活性炭粉碎、造粒、筛选、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厂界东侧、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西侧、南侧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秸秆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污泥、废MBR膜、脱硫产生的沉渣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脱硫产生的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废机油等。构成危险单元的风险场所为危废暂存间等。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设置1座事故应急池、1座初期雨水池,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截断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