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经函〔2023〕 474号)要求,为做好全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围绕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符******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等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促进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面和补贴精准性,推动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2023年,全区完成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任务面积13.6万亩以上,其中,供销社完成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0.7万亩。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农业生产托管积极性高、粮油生产相对集中、能够实施集中连片作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的乡镇实施。
(二)补助环节。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对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的普通耕种收等环节,不再纳入财政支持范围。主要支持以下农业生产中的薄弱环节:1.开展农业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试点的给予补助;2.小麦低茬收割打捆离田,水稻机插秧环节给予补助;3.对水稻低茬收割打捆离田和粉碎还田、耕整地、小麦或油菜机条播作业的,给予捆绑作业补助,缺项不补。
(三)补助对象。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社会化服务主体。
(四)补助标准。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项目任务承接主体应适当降低服务费用,对农户让利不低于该环节(或全程)补助标准的50%,让利额度在合同中进行体现,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具体补贴标准为: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含耕13元/亩、种25元/亩、防4元/亩、收13元/亩)服务的给予55元/亩补助,为小农户(50亩以下,下同)全程服务的给予60元/亩补助;小麦低茬收割打捆离田10元/亩,小农户标准12元/亩;开展水稻机插秧服务的给予25元/亩补助(含裕政办秘(2023)45号文件规定区财政对机插秧主体5元/亩),为小农户服务的给予30元/亩补助;开展稻麦稻油连作服务(含灭茬或低茬收割打捆离田、耕整地、机条播三个环节)补助40元/亩,为小农户服务的给予45元/亩补助。项目任务承接主体应对小农户适当降低服务费用,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
(五)服务标准。
1.机械化旋耕。旋耕深度≥15cm,田块平整无残茬,高低差不超过3cm,高不露墩,低不淹苗。
2.机插秧。秧龄20天左右,苗高15—18cm,机插到**的秧苗应稳、直、不下沉,漏插率≤5%,伤秧率≤5%,均匀度合格率>85%。
3.飞防。根据病虫发生实际,采用无人机精准施药防治,恒速作业、喷雾均匀,无漏喷、重喷、后滴。
4.机械化收割(含秸秆粉碎)。联合收获损失率≤3%,破碎率≤3%,清洁度达到90%以上;割茬高矮一致,茬高≤25cm,碎秆长度≤10cm。
5.机条播。小麦播种深度:稻茬麦:3cm~5cm;旱茬麦:4-5cm ,落籽均匀,无漏 (重)播,覆土均匀 严密,播后镇压。
(六)补贴方式。补贴资金根据作业面积和作业标准,实行先服务后补助的办法,经验收合格后拨付给实施项目的社会化服务作业组织。若项目资金不足,则相应降低后期开展稻麦稻油连作服务的补助标准。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区****财政局、区供销社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任务、实施区域、补助对象、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监管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审核后,以区政府名****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备案。
(二)遴选服务主体。依托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以下
简称“中国农服平台”)逐步建立**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做好资 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按照择优择强的原则,从名录中选择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按照择优择强的原则,选择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不“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为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服务主体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项目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管理的服务组织、****中心优先。1、****农业农村局社会化服务任务的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注册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机构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承接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服务主体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二年以上。(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机、农技人员。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1000亩,多环节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3000亩。各主体必须自主申报,****政府审核推荐,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相关托管服务。2、承担供销社社会化服务任务****供销社、供销社持股比例1/3以上的社属企业、****公司的控股企业。
(三)组织项目实施。指导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内容、时间、费用、质量等;督促服务主体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完成后,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区****供销社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指导、定期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确认作业面积。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械应安装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装置,监测数据作为项目实施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通过中国农服平台“项目管理”板块,对项目进行数据化、智能化管理,实现项目线上申请、执行和监督。开展水稻机插秧服务面积的认定,以监测面积为依据,手扶插秧机不能安装远程监测终端装置,作业面积由主体申报、由村认定、乡镇审核;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含耕、种、防、收环节)服务和开展稻麦稻油连作服务(含灭茬或低茬收割打捆离田、耕整地、机条播三个环节)的面积由机插秧、机条播作业面积为依据。承担项目作业服务组织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提供有关服务,并提供作业相关证明资料,以备验收存档。该项目要突出服务小农户,小农户接受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五)开展项目验收。1.乡、村确认。各乡镇要按照“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的要求,指导督促各项目承担主体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乡镇、村按照服务主体提供的资料对服务面积和质量进行确认。2.抽查复核。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对各自承担项目任务按照统一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确认服务面积并进行公示。
(六)兑付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供销社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到区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区财政局对资料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开展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人员,确保项目实施顺利推进。
(二)强化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要按照“谁安排工作任务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监管,防止项目被转包、分包。区农****供销社承担的项目进行监督,****供销社实施好项目。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通报调度等相关制度,及时掌握项目任务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项目任务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使用不得出现以下情形:1.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和物化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2.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3.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4.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不得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村集体账户,村集体经济没有直接开展服务的不得享有补贴。
(四)推进公示公开。严格落实项目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内容、补贴标准、补助对象、资**排以及农业和财政部门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要公示到项目所在的镇、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户和服务组织了解中央财政补贴措施,让基层工作者理解掌握政策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区2021年农业生****领导小组
2.**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
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农业机械汇总
4.**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5.服务组织诚信承诺书
6.**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成员情况登记表
7.**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统计表
8.**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作业合同
附件1
**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小组
组 长:卢 俊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郑昌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程发友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 丽 区审计局副局长
胡家德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闫玉炳 区供销社副主任
王贵田 ****中心主任
罗 溦 区供销社业务股股长
****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主体申请登记表
| 服务组织名称 |
注册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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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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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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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服务类型 |
□水稻 □小麦 □油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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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农业机械及设备现有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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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服务面积 |
全程服务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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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插秧面积 亩,秸秆低茬收割离田面积 亩,秸秆粉碎还田面积 亩,机条播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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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已阅知《**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现郑重承诺:本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申报主体(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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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人民 政府 意见 |
农管站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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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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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农业机械汇总表
服务组织盖章:
| 序号 |
作业机械编号 |
机械类型 (耕、插、防、收) |
作业机手姓名 |
详细住址 (乡镇、村、组) |
联系电话 |
| 合计 |
附件4
**区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我承诺与服务组织签订的服务协议中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基本满意( )或不满意( )。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5
服务组织诚信承诺书
****农业农村局:
承诺我单位2021****服务所申报的作业面积及相关材料证明均是据实提供,无虚假成分。如我单位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成分,我单位自愿承担因此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
服务组织:(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成员情况登记表
服务组织盖章:
| 序号 |
作业机械编号 |
机械类型(耕、插、防、收) |
作业机手姓名 |
详细住址 (乡镇、村、组) |
作业机手所在户和承接主体土地流转入面积 |
联系电话 |
| 合计 |
本表由乡(镇)负责审核,****政府公章。
核查单位领导签字: 核查人员签字:
附件7
**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统计表
一、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名称: 机构代码:
机手姓名: 电话:
二、实际完成作业情况(以行政村范围内服务对象填写)
| 序号 |
服务对象 名 称 |
育插秧(亩) |
飞防 (亩) |
机耕 (亩) |
机收 (亩) |
全程 (亩) |
服务对象电话 |
| 合计 |
本表一式四份,服务组织、****村委会、****政府、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服务组织签字: 服务对象所在地 ****政府盖章
村委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8
合同编号: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示 范 文 本
甲方(接受服务方):
乙方(提供服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2.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具体情况,根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
甲方(接受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提供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将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小组)的 亩 (作物,如:水稻、玉米、茶叶等)的 (如:生产资料供应、耕种防收等农机作业、烘干仓储或全程种植技术解决方案)委托给乙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甲方如托管两个地块以上作物的,可按本款格式补充。)
第二条 服务标准
甲乙双方就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协商达成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可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附后),就服务事项协商约定相关标准并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三条 服务期限
乙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甲方委托的 作物 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如乙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需在不同时间内进行,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第四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价格为人民币 元/亩,服务面积 亩,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按照上述方式计算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协商约定服务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 (小写: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订金。乙方所有服务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 日内支付乙方剩余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甲乙双方可约定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全部服务费用,或约定完成生产托管服务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或约定从甲方委托乙方销售农业收益中扣除服务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托管服务期间始终享有对托管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托管地块产出品归甲方所有。
2. 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要求乙方按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约定标准开展服务。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3. 有权阻止乙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的行为。若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破坏托管地块种植条件、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 为乙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必要条件。(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甲方应提供必要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5. 法律、法规、规章**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并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2. 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要求的生产托管服务,并向甲方解读服务内容。
3. 法律、法规、规章**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 (小写: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应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三)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四)因不可抗力等重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服务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服务所****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未尽或须调整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甲乙双方的托管服务关系予以指导和监督。
(四)本合同(包括附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约定事宜: 。
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时 间 :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 间 : 年 月 日
附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
| 托管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约定标准(由甲乙 双方协商 约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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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耕(生产计划制定和农资农机准备) |
£备耕时间 |
甲乙双方可协商约定备耕时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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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资采购 |
根据托管规模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列出种、肥、药等农资采购品种、单价、单位用量及配给方式,同时注明农资采购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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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选用 |
每个作业环节所用农机型号及作业能力,同时注明农机保障完成时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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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整地 |
£作业模式 |
根据当地耕作制度和生产实际,列出主要耕整地模式,如旋耕、深翻、深耕、免耕等方式。 |
||
| £作业时间范围 |
根据农时,列出耕整地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及进度安排。 |
|||
| £作业技术要求 |
作业要求列出所采用机械的作业深度、作业幅宽、作业速度等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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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质量 |
说明各个作业环节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
| £种子处理 |
£种子处理工艺 |
如包衣等,说明使用的药剂及其成份和用量。 |
||
| £种子处理时间 |
根据农时,说明种子处理时间范围和进度安排。 |
|||
| £种子处理要求 |
说明种子处理应达到的效果。 |
|||
| £...... |
||||
| £种植 |
£种植方式 |
按种子品类、耕作制度、地块面积、土壤特性等综合选定不同种植方式。如免耕播种、常规播种、移栽等。 |
||
| £种植时间范围 |
根据农时,注明作业起止时间范围和进度安排。 |
|||
| £种植 |
£作业要求 |
列出所采用机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行距、株距,以及种、肥、药等农资使用量。非直播水田插秧在本环节说明。播种同时采用机械施底肥的,列出机械作业方式(如侧施肥)、幅宽、速度、深度、种肥间距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品牌、施用方法和施肥量。 |
||
| £作业效果 |
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
| £...... |
||||
| £田间管理 |
£中耕追肥 |
£时间范围 |
说明进行中耕追肥的时间范围。 |
|
| £作业要求 |
根据农艺技术要求,确定采用机械的作业幅宽、速度、深度等特性,并注明用肥品类、施用方法和施肥量。水田不进行中耕,但不同生育期需肥量、品类和施用方法要注明。 |
|||
| £作业效果 |
说明中耕追肥需要达到的指标如耕深、培土厚度、精准施肥等。 |
|||
| £灌溉 |
£灌溉时间范围 |
说明灌溉的时间范围。 |
||
| £灌溉制度 |
按作物不同生育期需水量标准,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灌溉制度,如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
|||
| £灌溉 |
£灌溉技术要求及作业效果 |
说明采用的灌溉技术要求,如灌溉水源、灌溉量等。说明灌溉应达到什么效果。 |
||
| £植保 |
£植保方案 |
针对作物不同生育期易发生的病虫草害,制定科学防治预案,注明易爆发的时间范围、诱发环境和形成灾害的表现,列出对应适用的“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防治措施,包括相应的药剂施用方案、设备设施布置方案、天敌释放数量方案等。本部分难点在于灾害诊断,各服务主体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或聘任兼职专家)负责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将本项工作托管给专业的植保队伍。 |
||
| £田间管理 |
£植保 |
£植保作业机具 |
列出植保方案中的作业机具,如无人机、高地隙植保机等。 |
|
| £植保作业效果 |
说明植保作业的效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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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物收获 |
£收获机机型 |
按作物品种、收获物、地块面积和地形条件选择收割机机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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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时间范围 |
按作物成熟度、气象条件、土壤条件等作业条件要求,确定收割时间及作业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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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要求 |
列出所采用收割机的作业宽度、速度、秸秆切碎长度、割茬高度、籽粒损失率、果穗损失率、籽粒破碎率、秸秆抛撒不均匀率等作业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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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效果 |
说明可达到的作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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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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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秸秆处理 |
£秸秆处理情况 |
根据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实际情况,说明作物秸秆利用时间和利用情况,包括秸秆离田、秸秆还田。 |
||
| £秸秆离田农机具 |
如果秸秆离田,列出所用的打包机、制粒机、运输车辆、装卸搬运机械等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
| £秸秆还田方式 |
如果秸秆还田,说明采用的还田方式,如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翻埋(压)还田等。 |
|||
| £秸秆还田农机具 |
列出所用机具的名称、型号、作业效率等。 |
|||
| £...... |
||||
| £烘干及仓储 |
£烘干标准及方式 |
依据作物用途确定烘干时间、烘干标准和烘干方式,如热风干燥、微波干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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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烘干机 |
列出采用的烘干机型号、烘干效率及达到的烘干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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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烘干及仓储 |
£仓储方式及要求 |
说明仓储时间和方式,一般烘干结束后应将作物按品种分类仓储,保证不混杂,粮仓保持日常通风干燥,有效保障作物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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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销售 |
£...... |
约定销售时间或销售价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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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技术解决方案 |
£...... |
水肥药托管方案或全程种植技术解决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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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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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程托管 |
£...... |
约定亩均农作物产量或亩均农作物收益,如未达到约定产量或收益,双方协商补偿金额或具体补偿方式等。 |
||
| £...... |
||||
注:1.甲乙双方根据约定选择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服务内容;
2.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之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间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