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皖农机函〔2024〕97号)精神,为提升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现就我区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的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一)全****服务中心提升项目。
全****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达到8亩。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年度作业面积在5000亩以上。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中心建设项目。
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
二、申报主体
****中心申报范围: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全****服务中心提升项目申报条件:区内被评为市级以上全****服务中心。
三、奖补原则及奖补标准
(一)奖补原则。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对选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的,对每个实施主体给予财政奖补。
(二)奖补标准。****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的,按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度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全****服务中心提升项目,经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的,按固定资产总投资额度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四、申报要求
1.有意开展以上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的单位,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经乡镇签署推荐意见后,****农业农村局****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主体自愿申请、乡镇初审推荐、区级审核备案”的方式公开择优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2.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底。
3.联系人:王贵田,联系电话0564-****205。
****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