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0万吨功能性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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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寻****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7 16:42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10万吨功能性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废气,项目,处理,收集
****环境局拟审批《10万吨功能性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7 16: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0万吨功能性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万吨功能性无机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金所片区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434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2472.26平方米,主要建设 2 栋生产厂房、1 栋原料库、1 栋办公楼、1 栋住宿楼,并配套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共设置三条生产线,其中钙塑箱生产线一条,农用膜生产线一条,食品级餐具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124.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废气:场界设置不低于 2.5米的围挡;对施工现 场适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 风措施并洒水降尘。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立方米3。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经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 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及水体,施工 现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

(三)噪声: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路线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 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固体废物:项目应严格执行《****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4〕4 号),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

(1)有组织废气:

①钙塑箱生产线上料、混料工序粉尘:钙塑制板线上料口顶部均安装 1 个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后的废气经过管道接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 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钙塑箱生产线挤出成型、印刷工序有机废气:钙塑板制板线挤出机、印刷模切机顶部均安装 1个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过管道接入 1#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 15米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农用膜生产线及食品级餐具生产线上料、混料工序粉尘:吹膜机组上料口均安装 1个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后的废气经过管道接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 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农用膜生产线吹膜工序及食品级餐具生产线注塑工序有机废气:吹膜机及注塑机顶部均安装1个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过管道接入2#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 标准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项目****处理站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其中食堂餐饮废水须经隔油池预处理。

(三)噪声: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钙塑箱制板线、印刷模切机、自动装订机、混料机、吹膜机、注塑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噪声。产噪设备尽量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除尘器收集的碳酸钙粉回用于钙塑板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竹粉回用于农用膜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间 ,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 风险防范与管理,储存区要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设有隔离带; 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10万吨功能性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2750

通讯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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