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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州****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有关规定,因富**木央镇普阳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到期后未续签2026年度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 自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 |||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解除时间 |
| **** | 富**木央镇普阳大药房 | **州富**木央镇普阳村一组 | 2026年3月19日 |
自解除之日起,该药店不再承担医**点的相关服务,****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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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