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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3-18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市**区**镇**** 02 03用地实施层面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范围
PAZ-**** 02 03地块位于**镇镇区西部A单元,东侧为**路,南至****安大道,西侧至**镇西四路,北至规划**路西延段,总面积约6.36公顷(约95.4亩)。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主要内容
PAZ-A****服务区。
PAZ-********小学用地,PAZ-A-02-02 03用地均为零售商业用地。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6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本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草案,我局将在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建议后,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联系电话:0931-****673
联系地址:**市**区海石湾**安路892号
五、附件一:03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07地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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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