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6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2具体评分细则中供应商业绩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档案数字化(或电子化)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3 分,满分9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加盖业主(合同甲方或甲方下属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标书代写
(2)正在履约的和已完成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
(3)同一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同一项目分年度签订的合同视为 一个业绩,不累计计分。同一业主单位(合同甲方)的不同项目可累计计分;
(4****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派出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5)档案数字化(或电子化)是指利用扫描、拍照、数字化录入等技术,将纸质、胶片、声像等传统载体的档案,转化为计算机可识别、存储、处理的数字形式,实现档案的网络化存取、检索和利用的过程。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9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方式:177****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军二中路37号能源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58****5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徐**
电 话:158****556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