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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0MA499ME43E | 建设单位法人:于亮 |
| 吴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工业园 |
| ****焚烧类别调整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 |
| 经度:114.91594 纬度: 30.17957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9 |
| 黄环审函〔2025〕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00MA499ME43E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0 |
| 1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0MA499ME4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49H9CB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9H9CB6M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1567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调整原焚烧处置线****经营处置量,不新增处置类别,不增加年处置量,处置量仍维持在30000t/a不变,同时对焚烧线循环水泵、锅炉一回程下灰斗和废液直燃系统进行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原焚烧处置线****经营处置量,不新增处置类别,不增加年处置量,处置量仍维持在30000t/a不变,同时对焚烧线循环水泵、锅炉一回程下灰斗和废液直燃系统进行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废入厂后,先进行检测,合格则送入暂存间暂存。原有工程已设置进料系统,采用原有进料系统将料坑中已配伍的危废送入回转窑+二燃室内进行焚烧处置,助燃燃料采用天然气及裂解气。经过充分焚烧后的炉渣入二燃室,由二燃室底部落入出渣机内,炉渣经水冷后,送入移动盛炉渣装置。焚烧过程产生的烟气经“余热锅炉(SNCR)+急冷塔+干式反应器(活性炭及消石灰粉进行吸附)+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烟气再热”处理后经50m高烟囱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入厂后,先进行检测,合格则送入暂存间暂存。原有工程已设置进料系统,采用原有进料系统将料坑中已配伍的危废送入回转窑+二燃室内进行焚烧处置,助燃燃料采用天然气及裂解气。经过充分焚烧后的炉渣入二燃室,由二燃室底部落入出渣机内,炉渣经水冷后,送入移动盛炉渣装置。焚烧过程产生的烟气经“余热锅炉(SNCR)+急冷塔+干式反应器(活性炭及消石灰粉进行吸附)+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烟气再热”处理后经50m高烟囱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料坑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乙类暂存库废气及预处理车间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丙类暂存库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丁类暂存库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固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股废气合并一起由25m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氨、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焚烧烟气采用“余热锅炉(SNCR)+急冷塔+干式反应器+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烟气再热”组合净化工艺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二噁英等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 气经“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按《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处理,焚烧线湿法脱酸过程产生的废水与在建的**化工程废催化剂处置废水、仓库碱液喷淋废水以及反渗透废水一起经三效蒸发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实验测试废水、洗车废水等****处理站进行处理。上述所有废水经综合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焚烧线急冷塔用水及湿法脱酸用水,部分处****处理厂接管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1标准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2019)表2标准要求****处理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于破碎机、斗提机、输送机、各类泵、回转窑、风机等选择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隔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焚烧工程炉渣检验合格后填埋处置,不合格则固化后填埋处置;焚烧工程飞灰、综合污水站污泥固化后填埋处置;废包装桶在厂内进行破碎焚烧后填埋处理;废耐火砖进行填埋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依托原有工程焚烧炉焚烧处置;三效蒸发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在源头控制上,对设备、管道及涉水构筑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在分区防治上,做好焚烧车间(料坑)、乙类暂存库、丙类暂存库、丁类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措施;做好技术楼、机修辅料间等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周边企业、****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 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七)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计划。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落实国家关于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并将监测开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公开。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料坑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乙类暂存库废气及预处理车间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丙类暂存库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丁类暂存库废气采用“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固化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股废气合并一起由25m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焚烧烟气采用“余热锅炉(SNCR)+急冷塔+干式反应器+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烟气再热”组合净化工艺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二噁英等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焚烧烟气100%收集,无无组织排放;料坑废气和其他暂存库等废气少量无组织排放,已严格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已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焚烧线湿法脱酸过程产生的废水与在建的**化工程废催化剂处置废水、仓库碱液喷淋废水以及反渗透废水一起经三效蒸发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实验测试废水、洗车废水等****处理站进行处理。上述所有废水经综合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焚烧线急冷塔用水及湿法脱酸用水,部分处****处理厂接管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1标准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标准要求****处理厂。验收监测数据表明,所有外排废水均已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于破碎机、斗提机、输送机、各类泵、回转窑、风机等产噪设备选择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隔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8d(A)和54d(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焚烧工程炉渣检验合格后填埋处置,不合格则固化后填埋处置;焚烧工程飞灰、综合污水站污泥固化后填埋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处置;废耐火砖进行填埋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依托原有工程焚烧炉焚烧处置;三效蒸发盐委托有资质的**丽****公司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未产生二次污染。已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在源头控制上,对设备、管道及涉水构筑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在分区防治上,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本技改项目处置工程依托的车间或设施主要有焚烧车间、预处理车间、乙类暂存库、丙类暂存库、丁类暂存库及固化车间、污水处理工程等,以上均已做重点防渗处理。焚烧车间、技术楼、机修辅料间等均已做一般防渗处理。综合楼等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简单防渗。建设单位已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厂内已设置有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日常按照监测计划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已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已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2025年10月编制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已与周边企业、****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已落实环境管理计划,与**华正****公司签订有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服务合同。日常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开展情况和结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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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95 | 3.722 | 24.14 | 0 | 0 | 33.672 | 3.722 | / |
| 52.299 | 14.976 | 52.299 | 0 | 0 | 67.275 | 14.976 | / |
| 12.042 | 0.9187 | 11.707 | 0 | 0 | 12.961 | 0.919 | / |
| 3.2563 | 1.314 | 3.2563 | 0 | 0 | 4.57 | 1.314 | / |
| 1 | 三效蒸发器、****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1标准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标准 | 已建成并正常运行 | 监测总排口废水 |
| 1 | “余热锅炉(SNCR)+急冷塔+干式反应器+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烟气再热”组合净化工艺、”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4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1套、“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1套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已建成并正常运行 | 焚烧废气、乙类暂存库废气、丙类暂存库废气、丁类暂存库及固化车间废气、料坑废气、低铜废液、污水处理站、罐区等合并废气 |
|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于破碎机、斗提机、输送机、各类泵、回转窑、风机等产噪设备选择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隔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建成并运行 | 监测厂界四周噪声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在源头控制上,对设备、管道及涉水构筑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在分区防治上, 做好焚烧车间(料坑)、乙类暂存库、丙类暂存库、丁类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措施;做好技术楼、机修辅料间等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已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在源头控制上,对设备、管道及涉水构筑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在分区防治上,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本技改项目处置工程依托的车间或设施主要有焚烧车间、预处理车间、乙类暂存库、丙类暂存库、丁类暂存库及固化车间、污水处理工程等,以上均已做重点防渗处理。焚烧车间、技术楼、机修辅料间等均已做一般防渗处理。综合楼等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简单防渗。建设单位已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厂内已设置有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日常按照监测计划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焚烧工程炉渣检验合格后填埋处置,不合格则固化后填埋处置;焚烧工程飞灰、综合污水站污泥固化后填埋处置;废包装桶在厂内进行破碎焚烧后填埋处理;废耐火砖进行填埋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依托原有工程焚烧炉焚烧处置;三效蒸发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焚烧工程炉渣检验合格后填埋处置,不合格则固化后填埋处置;焚烧工程飞灰、综合污水站污泥固化后填埋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处置;废耐火砖进行填埋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依托原有工程焚烧炉焚烧处置;三效蒸发盐委托有资质的**丽****公司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未产生二次污染。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周边企业、****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 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已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已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2025年10月编制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已与周边企业、****管理部门形成区域联控(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 |
| 主 体 工 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原有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 体 工 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原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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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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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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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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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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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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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