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涪江右岸**县**镇马元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涪江右岸**县**镇马元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市**县**镇马元村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昀启(**)****公司
五、项目概况:
****拟在**县**镇马元村实施涪江右岸**县**镇马元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长度0.617km,**穿堤排水涵管2处,**下河梯步1处,不涉及河道清淤、疏浚。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
项目总投资1027.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23万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枯水期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围堰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挖;基坑污水经集水井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文明施工,设置围栏,顶部设置水喷雾装置。加强混凝土临时拌合管理,洒水降尘。物料堆放采用遮盖措施。土方开挖采用喷雾降尘。合理规划运输通道,运输车辆密闭,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对设备及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合理施工平面布局,高噪声作业区布置在远离居民一侧,围挡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周期。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开挖土石方用于回填,不涉及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能****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政府指定位置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你单位须加强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施工。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应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相关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期须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作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降低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避免对地表水造成污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及废水、油料泄漏事故,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项目须符合安全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已取得《****改革局关于涪江右岸**县**镇马元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5〕27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项目取得的《******局关于涪江右岸**县**镇马元段防洪治理工程不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说明》、《****环境局的复函》、《****农业农村局关于的复函》、《****草原局关于回复意见的函》可知,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鱼类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熊猫国家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等。
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要求,符合**市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