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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0MACTEQ272B | 建设单位法人:赵雨 |
| 陈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黄** |
| **省**市黄**小池镇吴楚大道北侧(万家村路段) |
| 中国****公司湖****公司吴楚加油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省**市黄** **省**市黄**小池镇吴楚大道北侧(万家村路段) |
| 经度:115.95548 纬度: 29.7754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4 |
| 梅环审〔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5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中国****公司******吴楚加油加气站 |
| ****1100MACTEQ272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国****公司******吴楚加油加气站 |
| ****1100MACTEQ272B | 验收监测单位:**创诚****公司,******公司 |
| ****0102MA4L0PW13P,****1102MA49HMMF83 | 竣工时间:2025-12-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销售汽油800t,柴油23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销售汽油800t,柴油2300t,LNG3700t |
| 新增LNG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城市建成区,故新增的LNG加气工艺设施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卸料—储油—加注 | 实际建设情况:卸料—储油—加注; LNG槽车卸料—LNG低温储罐—LNG加注 |
| 新增LNG销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城市建成区,故新增的LNG加气工艺设施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油品储罐采用双层卧式埋地储罐;采用密闭式带油气回收的卸油工艺,汽油和柴油油罐的通气管沿罩棚立柱向上敷设,柴油罐通气管口安装阻火通气帽,汽油罐通气管口安装阻火式机械呼吸阀;采用潜油泵带油气回收的加油工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发布稿)》(GB37822-2019)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经隔油池处理的加油区地面雨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小池段)。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油罐清洗废液、隔油池废油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站内限速、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油品储罐采用双层卧式埋地储罐;采用密闭式带油气回收的卸油工艺,汽油和柴油油罐分开设置通气管,柴油罐通气管口安装阻火通气帽,汽油罐通气管口安装阻火式机械呼吸阀;采用潜油泵带油气回收的加油工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发布稿)》(GB37822-2019)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经隔油池处理的加油区地面雨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小池段)。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为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油罐清洗废液、油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站内限速、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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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46 | 0.346 | 0 | 0 | 0.346 | 0.346 | / |
| 1 | 化粪池、隔油池、水封井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经隔油池处理的加油区地面雨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小池段)。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 | 根据监测结果,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COD、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油气回收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发布稿)》(GB37822-2019)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 项目油品储罐采用双层卧式埋地储罐;采用密闭式带油气回收的卸油工艺,汽油和柴油油罐分开设置通气管,柴油罐通气管口安装阻火通气帽,汽油罐通气管口安装阻火式机械呼吸阀;采用潜油泵带油气回收的加油工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发布稿)》(GB37822-2019)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 油气回收:在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满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条件下,该项目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相关要求。密闭点油气泄漏:根据监测结果,生产负荷满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条件下,该加油站泄漏源可能泄漏排放的各种设备和管线,包括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回收泵、卸油口、阀管线、检修口密封处等均满足《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油气泄漏检测值应小于等于500μmol/mol相关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站内限速、禁止鸣笛、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类标准”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站内限速、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运营期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南侧临路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
| 1 | 采用双层防渗油罐,分区防渗。设置高(低)液位报警仪对储油罐液位实时监控,设置防渗漏检测仪对储油罐渗漏情况实时监测。 | 采用双层防渗油罐,分区防渗。设置高(低)液位报警仪对储油罐液位实时监控,设置防渗漏检测仪对储油罐渗漏情况实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加油站地下水观测井监测指标石油类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 1 |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油罐清洗废液、隔油池废油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未设置洗车装置未产生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为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油罐清洗废液、油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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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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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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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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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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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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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