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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县九所镇抱浅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及堆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现将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9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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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