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旅游T1线一期工程三标段(徽州区段)第二批次运输便道(双向)、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厂及表土堆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安徽-黄山-徽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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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国土**、能源
****办公室2026-03-19
有效
黄自然资函〔2026〕51号
有效
关于**旅游T1线一期工程三标段(**区段)第二批次运输便道(双向)、材料堆场、****工厂及表土堆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9 17:22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旅游T1线一期工程三标段(**区段)第二批次运输便道(双向)、材料堆场、****工厂及表土堆场临时用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土地复垦规定》和《******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因项目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使用**区富溪乡富溪村、碣石村、**村,呈坎镇四村土地,总面积9.2037公顷(占用耕地1.1783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5297公顷,占用生态保护红线3.6454公顷)作为**旅游T1线一期工程三标段(**区段)第二批次运输便道(双向)、材料堆场、****工厂及表土堆场临时用地。

二、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同时根据临时用地及周边地质特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三、使用期限2026年3月18日至2029年3月17日止。使用期满后使用者应当在一年内恢复原地类。****规划局**分局要落实好复垦监督责任,督促临时用地使用者按要求复垦到位。

四、****规划局**分局要按照要求将临时用地审批信息录入部、省临时用地系统备案,并及时向区县级税务部门推送耕地占用信息,配合税务部门收缴相关税费。

****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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