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贵安****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5〕18号)精神,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病种库(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黔医保办发(2025)10号)要求,省本级**贵安统筹区根据**市域内DIP运行实际情况,在广泛收集贵****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并充分论证后,已完成《省本级**贵安统筹区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病种库(2025年修订版)》的制定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次印发的《省本级、**贵安统筹区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病种库(2025年修订版)》是省本级**贵安统筹区进行DIP付费结算的关键依据。该版病种库适用于省本级**贵安统筹区2025年度DIP年终清算、省本级2025年度异地就医DIP年终清算、省本级**贵安统筹区2026年度DIP月度预结算、省本级2026年度DIP季度清算。****医保局、省医保局发布新规定,依照新规执行。目录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策学习。****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DIP改革工作,及时组织各相关科室,认真研习修订版病种库及配套规则,精准掌握病种分类、分值标准、入组规则、结算流程等核心内容,规范执行。
(二)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结算清单质量管理,确保清单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费用结算合规、高效、顺畅。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行质效。****医疗机构要以DIP付费改革为抓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合理控制医疗成本,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三、其他事项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事务中心、贵****结算中心反馈。
(联系人:张芬 联系电话:0851-****7449)
附件:省本级**贵安统筹区按病种分值付费(DIP)2.0版病种库(2025年修订版).xlsx
****事务中心
贵****结算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