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公告
****(以下简称 我分公司 )拟对位于**省**市******花园A区一层5-1、5-2号,11-1、11-2号面积共计320.9平方米的4套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招租,为广泛征集承租意向人,现予以公告,资产明细详见清单:
| 资产位置 | 拟处置方式 | 资产类型 | 所有权人 | 资产面积 | 所有权依据 |
| **省**市******花园A区一层5-1、5-2号 | 现状出租 | 商业用房 | **** | 160.45平方米 | (2018)黔0323执742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 |
| **省**市******花园A区一层11-1、11-2号 | 现状出租 | 商业用房 | **** | 160.45平方米 | (2018)黔0323执742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 |
注: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权证、生效法律文书为准。2.上述资产以现状出租,请自行现场看样。3.****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一、招租方式
(一)意向承租人需****公司提交意向函及密封完好的方案、报价等资料。
(二)报价及所设承租条件,****公司审批后确定并签署租赁协议。
(三)意向函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租金报价(年租金)、支付频次及时间节点;
2.租赁期限;
3.租赁用途;
4.押金金额等;
5.其他(如免租期申请、承租人营业执照、管理经验、管理优势等)。
二、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出具相应承诺。
(二)****房产所带来的风险。物业、消防、维修、清洁、水电、网络、空调、燃气等在租赁期间经营资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与: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招租资产原产权人及其相关方;4.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5.****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承租的主体。
(四)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前签署相关符合承租人条件的承诺书。
三、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招租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承租意向****公司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帅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0851-****6171
联系地址:**省**市**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3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5027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