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