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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穗财农〔2025〕28号)、《**市**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局于2026年3月19日组织专家对“**市**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材料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查验项目验收材料,进行质询及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农村**经济指导科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江埔街**北路54号;邮编:510925;联系电话:020-****6955。
附件:****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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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