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钢制医用固定设施等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保健院钢制医用固定设施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社区**路24号(**荻港****公司院内)
中标金额:玖拾贰万肆仟壹佰玖拾伍元整(小写:92419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医用环保护士站、医用环保治疗柜、更衣柜(两门)、诊疗床、医用环保护士站、更衣柜(两门)、更衣柜(四门)等,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万仞、万仞、万仞、衡康、万仞、万仞、万仞等,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WR-001、WR-002、WR-003、HK-004、WR-005、WR-006、WR-007等,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1 套、5 套、12 台、8 台、2 套、1 台、2 台等,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31250 元、1625 元、820 元、475 元、18750 元、820 元、820 元等,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全能、葛业春、李玉顺、高兰、徐正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2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县**山路,联系电话:0564-****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梅山镇燕子河路西侧
联系方式:0564-****897(吴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 16 楼
联系方式:0564-****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8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