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非机动车车辆年度维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1、项目名称: 非机动车车辆年度维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金额:60000.00元/年;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报投标折扣率,投标单位在维修清单综合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合同履约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经甲方综合考评合格,可按原合同约定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6、项目资金来源:国企资金:100.00% ;
7、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8、联合体:不接受。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非机动车车辆维修服务,具体详见非机动车车辆维修清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各类维修、维护保养等。响应人提供维修服务时,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招标人、响应人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事故由响应人承担责任(由于招标人人为因素除外)。经济损失按事故大小按有关法定标准执行。
3.响应人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响应人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修复车辆移交给招标人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响应人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由响应人负责,费用由响应人负担,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提出索赔。如果响应人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招标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将由响应人承担。
4.应保证招标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同时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 1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同时能为招标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突发故障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在恶劣天气(雨雪、冰冻、台风、洪涝、高温等)的情况下提供上门检测服务,法定节假日期间服务不间断;若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单次违约扣除200元,相关款项在最终结算时予以抵扣。
5.车辆维修完毕后,响应人应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原厂标准,并经招标人车辆管理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车辆管理员(双方)应在车辆报修单和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6.维修车辆交接
(1)维修项目初检。中标人根据车辆报修单填写的维修内容进行初检,同步将预估维修工时、所需物料及维修周期等事项反馈给招标人。
(2)维修确认。招标人对中标人提出的维修意见进行确认后,才可进入维修程序。若招标人提出要保留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以备查验的,中标人应妥善保留。
(3)维修情况沟通。在车辆维修期间,中标人要及时将车辆维修情况向招标人反馈。车辆更换的配件材料金额应经招标人确认。
(4)中标人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招标人托修车辆报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招标人并提出相应的维修方案。
7.质量担保
(1)维修过程中的零件质保期按相关的法规规定执行,其余质量保证期为7天。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中标人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同时中标人应当赔偿招标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要落实解决维修事宜,承担相应修理费用,同时应当赔偿招标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8.响应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的总协调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协调人的姓名和详尽的联系办法。总协调人信息、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必须明确详尽(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和电子邮件信息)。总协调人全权负责车辆维修有关事宜以及服务的有关咨询、签订和执行合同、售后服务等的承诺。
(二)非机动车车辆维修清单(详见附件)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投标折扣率,投标单位在维修清单综合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报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综合单价含维修工时费、材料费、上门服务费等其他一切费用,维修清单内列明的维修项目,按综合单价限价×投标折扣率×数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维修清单中未列明的维修项目,以审计结算为准。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支付方式
1.维修清单内列明的维修项目,按综合单价限价×投标折扣率×数量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维修清单中未列明的维修项目,以审计结算为准。
2.结算方式为季度结算,维修清单内项目由双方对上一季度内产生的车辆维修服务费明细账单进行核对、确认。对账后中标人开具发票并提供结算清单,发包人收到发票和清单后支付清单内款项的100%;维修清单外的项目在第四季度统一结算审计后进行支付。
3.中标人应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维修结算单开具相应的维修发票,凭维修结算单、维修发票向发包人结算,维修结算单应列明维修项目名称、数量和综合单价(含税)等内容,发包人结算支付日期为收到中标人相关票据和结算单后30日之内。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预算金额的1%,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缴纳;在合同服务期满履约完成后三十个日历天内退还(不计息)。
1.单位特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维修等。
2.资质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
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与发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无需CA加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https://bhb.****.cn/bj-tradding/bidweb/index.html ,响应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八点。电子标服务
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①响应函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④联合体协议(如有)
⑤其他:
1、成交方法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综合评估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凡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拟作出否决响应决定的,应先向响应人进行询问核对。具体规定如下: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0分钟,响应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否决其响应。响应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响应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 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
3.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4时30分00秒(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 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
3、现场考察: / 。
4、交易时间: 2026年3月25日14时30分00秒。
5、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王工177****0435。
8、业务服务电话:邱工:0571-****1156。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8198。
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确的(****)****小组(****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中介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桂银银/189****2824
联系地址:**市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
发起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工/173****3396 (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市**区滨安路1338号
****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工/173****3396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市滨****排灌站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