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将对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检测监测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检测监测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区域:**镇苏宫村板苏锰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图斑号:C450********221********006。
(二)工作内容包括:
1.****水库回填客土环境指标进行分析,明确是否存在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
2.对**浙桂****公司排污口排查、检测;
3.****猪场排污口、废水处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检测;
4.****水库、排污塘地表水水质排查、检测;
5.对上述内容开展“三性”分析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形成完整的检测监测报告。
(三)服务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质量要求:
1.检测监测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方法;
2.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分析结论客观公正,满足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
3.最终成果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验收。
(五)付款方式:检测监测工作完成且成果通过验收后,中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生态环境部淮河****管理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检测监测报告,经我局审核无误后,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
三、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本预算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分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资质,且资质范围覆盖本项目检测监测内容;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
1. 满足本公告第四条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CMA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符合本公告要求且有意愿承接上述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5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8:00向我局递交报名材料。报价为含税价格,报价文件需密封盖章。
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兴武大道171号国土大厦405室,联系人:卢明军,联系电话:0771-****136。
七、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