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托伦斯精密****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张江**、三星**、海洪南路西的G25028地块;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开发区张江**、三星**、海洪南路西的G25028地块,购置土地约52118平方米,**生产厂房、公用站房、化学品库、危废库等构筑物,配套建设一般化学清洗线3条、高洁净清洗线1条、化学镍生产线1条、阳极氧化线1条及刷镍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半导体工艺零部件3685个、半导体关键工艺零部件37966个、半导体结构零部件380000个、系统组装产品 250个。项目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1、表4.1-2,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及超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其中工艺废水主要包括化学镍及刷镍线产生的含镍废水、一般化学清洗(不锈钢件)产生的含铬废水、酸洗后水洗产生的酸性废水及含氟废水、脱脂后水洗产生的含磷废水及其他清洗工序产生的综合废水,根据工艺废水水质不同,****处理站设置含镍废水预处理、含铬废水预处理、含磷含氟废水预处理、其他废水预处理4个预处理单元,各预处理单元处理后的尾水混合项目废气处理废水及初期雨水统一进入厂内综合废水处理单元,综合废水处理后的尾水部分(50%)进入中水回用处理单元,经中水回用处理单元处理后的水回用于项目纯水及超纯水制备,其他废水(50%)经专管专送,****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依****处理厂排口,废水最终经专管排入长江。本项目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含镍废水预处理设施排口总铬、总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限值,接管废水总排口总锌、总铝、氟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限值,****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混合纯水及超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接****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开发区****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B 标准,其中总铝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标准。****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B 标准。****开发区****处理厂建成投运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高洁净清洗线(1条)、一般化学清洗线(3条)、化学镍生产线(1条)及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产生的酸碱废气均通过“区域整体密闭+槽边吸风+全室换风”收集,各生产线废气经分别收集后再通过各生产线配套的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最后分别通过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
项目刷镍线废气通过“区域整体密闭+槽边吸风+全室换风”收集、擦拭废气经车间整体换风收集,两股收集后废气统一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不锈钢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喷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然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熔射工序设4台熔射设备,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分别通过4根30米排气筒(DA010~A013)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然后经“一级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
有组织废气:项目一般化学洗及高洁净清洗线排气筒(DA001~DA004)废气中氮氧化物、氟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阳极氧化、化学镍生产线排气筒(DA005~DA006)废气中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基准排气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刷镍线及擦拭排气筒(DA007)废气和危废库排气筒(DA014)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机械加工工序排气筒(DA008~DA013)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项目废气中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其它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及表3相关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园区公共事故应****处理厂同时建设、同时运行。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本项目含镍废水预处理设施排口、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排口、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自动监控设备。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9.4-1~2。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1009,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50****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