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配套用地01地块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已委托****编制完成,并组织相关部门代表及专家组对《****配套用地01地块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审查,专家组原则予以通过。
根据《**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将拟核准的论证结果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局;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1日;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996;联系地址: ******局;电子邮箱: ****@163.com;邮政编码:3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