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铁路至**连接线**枢纽普速外迁工程**北咽喉区改建变更设计甲供物资(信号专业)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至**至**连接线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政府 ****政府 关于****至**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甲供物资(信号专业)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1**枢纽普速外迁工程(含红岛站普速设施,红岛站**机务、车辆设施,****动车所等有关工程。
2.2计划工期:14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采购公告附表。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履约信用:
3.3.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3.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3****集团信用评价办法《****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3.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3.3.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报名时请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如: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等)。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本次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也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区经一路66号(丽天大厦3楼5号会议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路87号
联系人:傅志寰
电话:185****311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公司
地 址:**市**区**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联系人:刘晓东、郭超、孙宝明(报名咨询)
电话:199****2290、195****2218、183****8922
监督:****管理局
地址:**市**区**北路501号
电话:021-****6693
2026年3月19日
附件:
采购公告附表
| 包件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 1 |
点灯监测单元 |
XH23 |
台 |
72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2 |
轨道柜、组合柜 |
XH24 |
架/台 |
5/1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3 |
轨道电路(ZPW-2000) |
XH25 |
台/个/套/组合 |
40/62/19/3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发送、空心****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4 |
防雷 |
XH26 |
架/个 |
1/56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具有铁路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 5 |
信号变压器 |
XH27 |
台 |
97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
| 6 |
补偿电容 |
XH28 |
套/个 |
115/115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
| 7 |
LEU电子单元 |
XH29 |
台/套 |
2/2 |
**市**区 |
中铁十二局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物资须具有客运专线(含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混跑线路)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开通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的应用数量不少于 5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