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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醚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竣工信息公开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信息进行公开:
根据《****聚醚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宁新区管审环建〔2023〕17号)要求,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
(一)废水治理设施
聚合车间**高浓度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气吸收再生系统废水、高浓度工艺废水以及设备清洗水经预处理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厂区**中水回用系统,循环水排水、纯水制备****处理站排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
(二)废气治理设施
聚合车间生产废气依托现有治理设施处理,同时**“二级水吸收”,原“二级水吸收”作为备用设施。
单体聚醚当日罐、成品罐组、吹料废气的治理,**“水喷淋+除雾+活性炭”。
固体袋装原料自动解包系统废气的治理,**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
(三)噪声控制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减振隔声措施。
(四)固废贮存设施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依托现有贮存设施,各类固废委外处置。
(五)防渗措施
按要求落实各防治分区防腐防渗措施,落实跑冒滴漏防范措施。
二、配套环保设施竣工日期
上述各项设施至2025年7月10日,全部建设完成。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