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博乐市南城区宜居道路改造项目

审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9

项目名称 博州**市**区宜居道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宜居道路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244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叶尔登布里克﹒叶尔旦
联系人 李知霖 联系电话 188****8288
项目投资(万元) 6000 环保投资(万元) 1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赛里木湖路(察哈尔路至G219国道段,道路长度6km,红线宽度区间20-40m,罩面)、西环路(建国路至八号路,道路长度9.16km,红线宽度区间30-50m)道路改造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水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洒在项目区降尘。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水、混凝土搅拌和冲洗砂等产生的冲洗水,对工地清洗弃水等应收集起来,建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后二次使用。施工车辆和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特别是在基坑开挖阶段,要防止污染物滞留在基坑底部
固废 环保措施:
运输各种建筑材料过程中以及在工程完成后,残留废建筑材料统一收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施工一般不超过22时。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线路经过草地时尽量利用现有道路,避免不必要的临时占地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承诺:**** 叶尔登布里克﹒叶尔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叶尔登布里克﹒叶尔旦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