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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丹**蔡凹**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丹**蔡凹**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丹**蔡川镇金月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为了根本上解决丹**蔡凹锑**及老君河流域水中锑浓度超标的问题,保障村民饮用及灌溉水安全、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根据《**市涉锑重****指挥部关于专家组对重点点位后续整治意见的通知》(商涉重治指字〔2021〕4号)、《**市丹江锑浓度异常整治工作方案》(商政办函〔2021〕110号)等文件要求,****投资8873.88万元开展**市丹**蔡凹**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根据治理范围内矿硐实际情况,对89处矿硐采取简易封堵,对10处涌水独立矿硐采用全硐注浆封堵的处置方式,妥善解决部分涌水矿硐的环境污染风险和无水矿硐的安全风险;针对含锑废渣堆,因地制宜地采取异位贮存、原位封存、微生物修复和生态恢复的处置方式,从源头解决渣堆淋溶水的环境风险。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4-****38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