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心脏多导电生理记录仪系统等2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66.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心脏多导电生理记录仪系统等2包医疗设备采购:第1包:心脏多导电生理记录仪系统1台;第2包:血管内冲击波治疗设备1台、盆腔炎治疗仪(双路)1台、深部静脉血栓防治仪1台、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1台。 |
标段信息
| 1 | E620********598****1001 | 49.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620********598****1001心脏多导电生理记录仪系统等2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333349J-****0312-006592-1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④进口设备投标要求: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可分级授权,授权链须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需要生产商另行针对采购项目出具授权书 。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心脏多导电生理记录仪系统等2包医疗设备采购:第1包:心脏多导电生理记录仪系统1台;第2包:血管内冲击波治疗设备1台、盆腔炎治疗仪(双路)1台、深部静脉血栓防治仪1台、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1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