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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大门”治安风险感知体系(二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集团****公司****公司
被投诉人:******局
被投诉人:**易****公司
四、基本情况
**易****公司******局“南大门”治安风险感知体系(二期)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2026 年 01 月 08 日。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公司未通过符合性评审,被列入无效供应商。标书代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财政局
2026 年 02 月 12 日
变更公告
(二次)招标
云头条声明:如以上内****公司、机构、单位或个人权益,请联系我们说明理由,我们会配合,无条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