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买 公 告
****(以下简称:公证处)受转让人的委托,将于2026年4月20日上午10时起至2026年4月21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资产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com)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特此公告。
一、标的物调查
尽职调查报告摘要
**肃法****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市**区长城南路1号2号楼701户等房屋的产权人(以下简称“转让人”)的委托,作为转让人资产处置辅助服务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尽职调查并发布公开报告,现将报告摘要如下:
【尽调目的】转让人拟将**市**区长城南路1号2号楼701户等17套房屋通过**资产平台公开竞价转让,本尽职调查报告通过对该房屋的取得、现状及交易约定做出披露,为竞买人了解本房屋情况及交易事项提供参考。
【尽调报告出具日】2026年2月2日。
【尽调对象及范围】本次尽调对象包括标的房屋、楼栋外观情况、小区情况及周边配套,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产调、分户图、****公司情况,通过访谈及签署相应协议约定了税费承担、竞买人融资、室内家具等事项。
【尽调审查原则】为避免委托人隐私泄露,我公司将委托人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不做展示,并将其他证明证件作脱敏处理。我方审慎查询审查本房屋相关证照证明文件,****机关原因致使证照证明文件所载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不可归责于我方。
| **市**区长城南路1号2号楼701户等 (17套LOFT公寓一并竞价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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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名称 |
富力.总部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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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登记 情况 |
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 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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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建筑 面积 |
732.53㎡ |
建筑 结构 |
钢混 |
| 竣工 日期 |
2020-12-30 |
装修 情况 |
毛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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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 楼层 |
7F/8F |
水电 情况 |
** 商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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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 情况 |
有电梯 |
房屋 朝向 |
南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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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周边描述 |
周边500米内有767路、917路、613路、642路、929路、915路、910路、117路、118路等公交线路。距离**地铁1号线流亭站直线约800米。 ****医院约400米,****医院直线约3.4公里,****医院直线约2.5公里,****社区卫生室直线约400米。 ****酒店直线约500米、万宝流亭宴直线约500米,7-11便利店400米,距离百世邻里200米,****超市200米,****超市900米。 ****广场1.3公里,白**公园直线约1.7公里,**奥林匹克雕塑文化园2公里。 距离流亭小学直线约1.3公里,**小学直线约1.6公里,****小学约2.7公里,****中学直线约600米,****中学直线约1.1公里,****学校直线约1.4公里,****学校直线约1.5公里,****中学直线约2.1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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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购限售说明 |
不限购、不限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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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否 贷款 |
转让方声明并承诺竞价成****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款项,****银行政策不同,故竞买人如需贷款需****银行贷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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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费 支付 |
本房屋交易产生的买卖双方的税金由竞得人支付,并不得向转让人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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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相关费用 |
交付日转让人结清所有公共事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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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势权属状态 |
无共有人登记,有抵押登记,无限制登记, 有文件备案登记,无居住权登记,无异议登记,无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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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登记说明 |
转让方承诺将在房屋过户前自行撤押,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如未完成则按转让方违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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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出 让金 |
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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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维修基金 |
转让人未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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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 情况 |
未租赁,为空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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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 登记 |
可落户,目前房屋内无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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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家电设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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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情况 |
在APP企查查上查询“**省**市**区长城南路1号2号楼7楼”地址上存在两处企业登记情况,产权人承诺不影响竞得人注册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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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 状况 |
经查转让人婚姻状况不存在使本房屋权利受限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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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房 预约 |
组织定时集中看房,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李先生:133****7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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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 原则 |
为避免转让人隐私泄露,我公司将转让人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不做展示,并将其他证明证件作脱敏处理。我方审慎查询审查本房屋相关证照证明文件,****机关原因致使证照证明文件所载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情况为准,不可归责于我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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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人声明与承诺 |
转让人经仔细阅读上述尽职调查情况,系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因转让人做虚假陈述或隐瞒重大事实或因转让人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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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职调查时间 |
本尽职调查由**肃法****公司受转让人委托于2026年2月2日所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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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调结论】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转让人作为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公开竞价出让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公司尽职调查经办人员认为,转让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产权出让受限,也不存在不能交付入住的情况。
**肃法****公司
2026年2月2日
(更详细内容请下载附件尽职调查报告PDF文件)
二、交易公证监管
此次竞价转让,由公证处进行监管,以确保交易的真实、合法、安全、可行、便捷、高效,具体监管措施如下:
(一)公证保管。转让人已经将办理过户登记所需要的相关证照和法律文件,如《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由公证处保管。
(二)公证代理。转让人已****公证处,在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收执竞价确认书、网签备案、缴纳税费、预告登记、本登记等。****公证处PDF文件)
(三)公证提存。此次交易的全部价款,由公证处进行提存监管,在交易完结后,由公证处进行清分,期间转让人及其他任何第三人不接收价款。其中竞得人先行交付的保证金,由阿****公证处的专用提存账户;尾款则应当由竞得人****银行账户,直接****公证处专用提存账户;竞得人申请的按揭贷款,应授权****公证处的专用提存账户。(特别申明:页面底端的尾款交付时间与方式,为**资产系统默认生成,不适用于本次竞价交易)
(四)禁止反言。转让人承诺,如成交后其反悔不办理过户的,向竞得人双倍返还保证金共计32万元、支付违约金8万元,****法院强制执行。****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详见附件承诺公证书PDF文件)
(五)排他处置。在本次竞价结束之前,上述房屋的转让渠道,****公证处通过**资产平台进行。
三、竞买规则
(一)购买资格。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无限购限制,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均可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自愿接受竞买规则的全部约束。
(二)竞买报名。竞买人应于竞价开始前,根据**资产平台的规则和提示进行报名,公证处不对其报名过程和结果负责。
(三)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交纳16万元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公证处的专用提存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则原路退回。****公证处的专用提存账户之前,执行**资产平台的规定,公证处不予负责。
(四)竞买方式。本次竞价转让,采取设有竞买起始价的增价买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竞买起始价,方可成交;一旦成交,房屋买卖合同即成立。竞买起始价为315万元,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五)延时出价。本次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六)竞价时间。2026年4月20上午10时起至2026年4月2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四、成交后手续办理
(一)成交确认。本房屋在竞价成功之时即确认成交,合同成立。由**资产平台出具成交确认书,其出具时限和格式等执行**资产平台的规则。
(二)价款提存。竞得人应在**资产平台出具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按“成交价款”减去“竞买保证金”的计算结果,****公证处下列账户;但剩余价款中的按揭贷款或竞得人选择分期付款的,可再延迟15****公证处。****银行政策不同,故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应****银行贷款政策,以免延误。
公证处的提存账户为:
| 账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 **** |
802********1034940 |
****公司 **分行 |
(三)房屋过户。缴纳完公证费用,****公证处后7日内,****公证处办理涉及房屋过户登记的其他手续,公证处提供“一站式”服务。****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提存满30日,公证处在扣除公证费用和**资产平台使用费后,将剩余提存价款支付给转让人,由此可能发生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公证处地址为:**省**市**区**路39号二十二世纪大厦17A/**市**自贸区寿峰路2号科创岛3号楼1层西侧网点(103-105)。
(四)资金清分。过户登记及办证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公证处对提存价款进行清分,转账支付给转让人等权利人。
(五)房屋交付。过户登记及办证手续完成后,由**肃法****公司与竞得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竞得人怠于办理的,房屋过户登记及办证手续完成满30日,视为完成交付。
五、费用负担
(一)税款及规费
1.因转移登记应缴纳的税款及行政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附加税、登记费等)由竞得人缴纳,且不得向转让人追索。
2.根据公开的税收政策,在**市转让该房屋需要缴纳以下税款及规费:
| 个人所得税:(计税金额-房产原值-转让过程中的税金与合理费用)×20%; |
| 土地增值税:(计税金额-扣除项目金额)*相应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
| 增值税:(计税金额-房产原值-转让过程中的税金与合理费用)×5%; |
| 城建及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的12%,个人减半; |
| 印花税:合同金额×0.5‰÷2; |
| 土地出让金:本房屋无需缴纳。 |
| 买方税 |
| 契税:成交价×3% ; |
| 印花税:合同金额×0.5‰ ; |
| 登记费及工本费:登记费550元 ; |
| 房屋维修基金:本房屋未缴纳,如需缴纳按133元/㎡或57元/㎡的标准计算。 |
| (1****机关会对房屋进行评估估价(过户前不予评估),计税金额选择竞拍价格与评估价格孰高的方式; (2)以上税费的范围及标准或计算方式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部门确定的结果为准。 (3)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对本次竞价所可能产生的税款及规费金额进行核算,一经参与竞买,不得以认知或计算错误为由反悔。 |
(二)公证费用
****交易所发生的公证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并交纳,包括:
1.公证提存费用:成交价格的1.5‰(千分之一点五);
2.公证代理费用:2000元。
(三)公用事业费用及物业费用
房屋交付完成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人承担;房屋交付完成之后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六、特别提示
(一)竞价转让价格。本处房屋的起始价及竞价方式均由转让人自主设定,未经专业机构评估。竞买人应自行判断价格的合理性,公证处不承担价格的公平担保责任。
(二)房屋物理现状。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公证处不承担外观一致担保责任和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可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房屋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房屋权利状况。过户登记完成之前,房屋的权利状况可能发生变化,故当且仅当完全采取本公告中的“交易公证监管”模式时,公证处才对交易的安全性承担担保责任。
(四)现场看房安排。由**肃法****公司组织统一现场看房,竞买人需提前预约。
(五)按揭贷款申请。竞买人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应提前向贷款人进行咨询并提出预申请,否则因贷款不能发放或逾期发放的,应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六)交易违约处置。转让人违约的,按照其签署的承诺书承担违约责任,且交易关系解除。
竞得人不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限提存交易价款,或拒绝在交易时间办理过户手续明示不履行义务的,其支付的保证金,在扣除公证费用后,由公证处直接支付给转让人所有,且交易关系解除。
(七)可疑交易处置。转让人、竞买人均不得以作假、串谋、通谋、欺诈、胁迫方式参与交易或阻止参与交易,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不仅应对利益受损方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证处也****机关处理。
(八)竞价成交公示。竞价成交后,在**网络平台将公示竞价出价记录、竞买号、竞得价格等信息。
(九)合理使用。本公告及所附附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和目的,否则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告解释
****公证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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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