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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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纠纷调解工作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纠纷调解工作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区纠纷调解工作法律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46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中第三条 合同价款 第1项: (1)本合同总价款为:¥****4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叁仟肆佰陆拾 元整)变更为:本合同总价款为:¥****51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壹拾贰 元整) (2)依据依据派驻梅林、福强、**、天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分别按6个、6个、5个、5个、8个调解员指标配额核算服务费用。 变更为:依据派驻梅林、福强、**、天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共按16个调解员指标配额核算服务费用。 二、原合同中第三条 合同价款 第2项: 第一笔款为****730元,支付时间或条件:合同生效后15日内; 第二笔款为795711元,支付时间或条件:合同生效3个月后; 第三笔款为 341019 元,支付时间或条件:乙方完成合同服务内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变更为:第一笔款为606256元,支付时间或条件:合同生效后15日内; 第二笔款为242502.4元,支付时间或条件:合同生效3个月后 ; 第三笔款为242502.4元,支付时间或条件:合同生效9个月后 ; 第四笔款为121251.2元,支付时间或条件:合同期满且项目验收合格后;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工作部署,****财政局关于缩减预算经费、科学统筹开展工作的相关要求,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对**区纠纷调解工作法律服务项目合同进行变更,并同步优化人员配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机关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2)
附件1-2.福田区纠纷调解工作法律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B标段03.18).docx下载预览
附件2-2.福田区司法局购买服务合同(B鹏乾2026).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