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皖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二次采购(编号****)。 1.2项目地点:**省﹒**市﹒**县 1.3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前期资料收集与分析,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其中,专项应急预案内应包含自然灾害类、治安反恐类、公共卫生类、灭火疏散类、天然气高压管网类、天然气中压管网、客户突发事故类、天然气站场类(CNG加气站、综合输气站、LNG瓶组、点供站)、特种设备类等大类应急处置内容;现场处置类应包含《生产过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的内容以及庭院管道中压事故类、庭院管道低压事故类、其它泄漏类等。 2.编制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内部评审,内部评审通过后编制成册的预案要提前3天交予评审专家。 4.报告制**束组织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5.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急预案,供应商应当重新编制、组织评审直至评审通过且承担后续评审中产生的费用。 6.评审工作由供应商主持召开预案评审会,****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监督评审过程)、市级或市级以上应急管理专家库不少于3名以上专家参加会议。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技术评审过程产生的专家费、车费、会务费、文本打印胶装费、参会人员现场踏勘费(如有)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8.预案经评审后签发实施10日内,****管理部门提交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预案评审意见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申报备案,****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取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交采购人1份。(详见采购文件) 1.4工期要求: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2资质要求: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资质 2.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2.3业绩要求:供应商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止,至少有 1 项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6日11时00分(**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数字化管理系统下载(网址:https://tab.****.cn/); 3.3采购文件费: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文件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001 | **皖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二次采购 | 0.00 | 0.00 |
| 附: 供应商须知 各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采购行为,维护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各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招标采购环境,现将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表现形式告知如下: 一、视为串通投标(报价) 1.不同投标人(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或投标(响应)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MAC地址信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响应)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响应)人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响应)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弄虚作假 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包括资质造假、业绩造假、授权造假、财务造假、项目经理工作经历造假等。 三、恶意异议 招标采购活动中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不尊重事实依据凭借个人臆想进行异议、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恶意异议、投诉。 四、履约及其他问题 1.供应商开标后无故弃标,或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中标/成交结果或拒绝履行合同; 2.未按招标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3.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放弃报价的; 4.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或产品使用劣质原材料、组部件以次充好,造成严重后果的; 5.供应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原材料、组部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商业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7.已****集团****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或法人,对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进行工商变更持续投标(报价****公司被核实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与原法人为同一人的。 以上行为认定后,将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及黑名单管理办法》纳入招标人(采购人)的不良行为黑名单,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罚没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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