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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事处采购2026年芦台街道清脏治乱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
项目概况
****政府****办事处采购2026年芦台街道清脏治乱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政府****办事处采购2026年芦台街道清脏治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金额使用完毕或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履行结束,以先到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 6.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磋商****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到 2026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
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文件费用,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4点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新区北塘****广场(A3-2栋)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芦台街道**道26号
联系方式:131****1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汉沽街道梧桐苑20号楼202-12
联系方式:136****2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檀
电 话:136****2402
**** 2026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