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西门子16排CT维保服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受****委托,就****采购西门子16排CT维保服务(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在****公开举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场转为磋商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采购西门子16排CT维保服务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采购西门子16排CT维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响应总报价:****000.00元
供应商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附件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承诺函,该承诺函****委员会最终认定得分业绩可能存在不一致。)
公示期:自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3日
二、评审情况简述: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2、无效响应情况说明:无。
3、其它情况说明:无。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址:**省**市梅山路117号
电话:0551-****861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