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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09633G | 建设单位法人:闫国平 |
| 宁文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西尹村 |
| 远大阀门年产10000吨高端精密阀门智能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4.574167 纬度: 37.3863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1 |
| 邢隆环评〔2025〕0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609633G001V |
| 2025-06-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250 |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609633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精鼎****公司 |
| 911********0795474 | 验收监测单位:**精鼎****公司 |
| 911********0795474 | 竣工时间:2025-11-06 |
| 2025-11-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6 |
| 2026-0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10pUxC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机加工阀门件5000吨,表面处理阀门产品5000吨(一期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机加工阀门件2500吨,表面处理阀门产品5000吨(一期工程) |
| (1)企业原环评设计一期建设的1台8t/h的天然气锅炉,一期不再建设,调整为二期建设,因此,一期不再使用天然气,增加取暖用电10000kWh,锅炉用水及排水不再涉及,相对应的环保设施低氮燃烧器+27m排气筒DA005也调整为二期建设。 (2)企业原环评设计一期建设机加工生产线的1台大口径清砂机,一期不再建设,调整为二期建设,因此,项目原辅材料钢丸实际年用量7.5t,机加工件的产能降低,实际年产机加工件250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一期工程设有机加工生产线和酸洗表面处理生产线。 机加工生产线:毛坯件-机加工-焊接-打磨-清砂-清理-试压-成品。 小件酸洗生产线:上料-三级酸洗-酸洗后水洗-人工冲洗-清理-三级钝化-钝化后水洗-人工冲洗-下料。 大件酸洗生产线:大件工件-酸洗-清砂-钝化-人工冲洗-热水洗-下料。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工程设有机加工生产线和酸洗表面处理生产线。 机加工生产线:毛坯件-机加工-焊接-打磨-清砂-清理-试压-成品。 小件酸洗生产线:上料-三级酸洗-酸洗后水洗-人工冲洗-清理-三级钝化-钝化后水洗-人工冲洗-下料。 大件酸洗生产线:大件工件-酸洗-清砂-钝化-人工冲洗-热水洗-下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一期工程机加工工序打磨清砂及大件清砂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3),酸洗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送“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天然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2废水:厂区设置1****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5m3/d,****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用于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深度处理。 3噪声:加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防渗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三部分: ①酸洗生产线废水:酸洗线各水洗槽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钝化后水洗废水、人工冲洗废水、热水洗废水)及酸雾净化塔废水; ②机加工生产线废水:超声波清洗线废水、试压废水; ③项目员工生活污水。 ****处理站1座,对以上三部分废水分别单独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酸洗生产线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站内1套单独的“调节--气浮--中和--絮凝沉淀--A2/O(厌氧缺氧好氧)--反渗透”处理,处理后的纯水进入**池用于绿化或道路抑尘,浓水经“蒸发结晶系统”进行深度处理脱盐,产生的蒸馏水回用于生产。 ②机加工生产线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站内另1套单独的“调节--气浮--接触氧化--MBR--污泥浓缩(板框压滤)”处理,处理后废水进入**池,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抑尘使用。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深度处理。 (2)废气 焊接废气:焊烟净化器(无组织排放); 小件打磨废气:自带除尘器(无组织排放); 清砂废气(机加工生产线清砂工序:小口径清砂机):自带除尘装置+27米高排气筒DA260; 酸洗废气:小件酸洗线和大件酸洗线设有二次密闭结构,酸洗设备设有独立的酸雾抽风系统,小件酸洗线和大件酸洗线的酸洗槽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碱液吸收塔(3套串联)处理,通过1根27m排气筒(DA258)排放; 抛丸废气(酸洗生产线清砂工序:抛丸机):经自带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27米高排气筒DA257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封闭+管道收集+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27m排气筒DA259。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自动加工线、立车、****中心、****中心、球阀试压机、超声波清洗线、氩弧焊机、电焊机、二保焊机、打磨机、自动酸洗线、抛丸机空压机及泵类、风机等。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液、酸洗槽废渣、废酸桶,酸洗后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槽废渣,钝化工序产生的废钝化液、钝化槽废渣、废钝化剂桶,钝化后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槽废渣,热水洗槽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两级活性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试压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金属下脚****回收部门;试压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酸液、酸洗槽废渣、废酸桶、水洗槽废渣、废钝化液、钝化槽废渣、废钝化剂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1)酸洗生产线治理设施“碱液吸收塔”由1套增加到3套(串联),同时增加酸洗生产线二次密闭措施。 (2****处理站内酸洗生产先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增加“气浮除油和A2/O生化单元”,****处理站通过新增气浮除油和A2/O生化单元强化了预处理与有机物降解能力,并保留原有深度处理工艺(超滤反渗透+蒸发结晶),结合充足的药剂投加量(如NaOH)与全流程优化,系统整体处理效率与稳定性显著提升。 以上变动内容企业已做非重大变更说明文件并组织专家研讨论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排污许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项目环保验收档案要依法依规公开、报备。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严格按规定开展环保监管工作,企业于2025年6月30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编号为:911********609633G001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9 | 0.023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0009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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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008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25 | 0 | 0 | 0 | 0 | / |
| 0 | 0.248 | 0.652 | 0 | 0 | 0.248 | 0.24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厂内**1****处理站 | ****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生活废水满足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要求。 | (1)废水 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三部分: ①酸洗生产线废水:酸洗线各水洗槽废水(酸洗后水洗废水、钝化后水洗废水、人工冲洗废水、热水洗废水)及酸雾净化塔废水; ②机加工生产线废水:超声波清洗线废水、试压废水; ③项目员工生活污水。 ****处理站1座,对以上三部分废水分别单独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酸洗生产线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站内1套单独的“调节--气浮--中和--絮凝沉淀--A2/O(厌氧缺氧好氧)--反渗透”处理,处理后的纯水进入**池用于绿化或道路抑尘,浓水经“蒸发结晶系统”进行深度处理脱盐,产生的蒸馏水回用于生产。 ②机加工生产线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站内另1套单独的“调节--气浮--接触氧化--MBR--污泥浓缩(板框压滤)”处理,处理后废水进入**池,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抑尘使用。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站深度处理。 | ****处理站处理后废水pH值为7.2~7.3无量纲,氨氮最大值为1.7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值为0.18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为5.6mg/L。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pH值为7.2~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38mg/L,氨氮最大值为0.635mg/L,悬浮物最大值为33mg/L,总氮最大值为5.4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值为5.7mg/L |
| 1 | 清砂废气(机加工生产线清砂工序:小口径清砂机):自带除尘装置+27米高排气筒DA260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县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2019年9月3日)中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15mg/m3 | 清砂废气(机加工生产线清砂工序:小口径清砂机):自带除尘装置+27米高排气筒DA260 | 项目清理工序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3mg/m3 | |
| 2 | 抛丸废气(酸洗生产线清砂工序:抛丸机):经自带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27米高排气筒DA257排放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县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2019年9月3日)中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15mg/m3 | 抛丸废气(酸洗生产线清砂工序:抛丸机):经自带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27米高排气筒DA257排放 | 抛丸工序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4.6mg/m3 | |
| 3 | 酸洗废气:小件酸洗线和大件酸洗线设有二次密闭结构,酸洗设备设有独立的酸雾抽风系统,小件酸洗线和大件酸洗线的酸洗槽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碱液吸收塔(3套串联)处理,通过1根27m排气筒(DA258)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27m排气筒最大排放速率1.109kg/h | 酸洗废气:小件酸洗线和大件酸洗线设有二次密闭结构,酸洗设备设有独立的酸雾抽风系统,小件酸洗线和大件酸洗线的酸洗槽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碱液吸收塔(3套串联)处理,通过1根27m排气筒(DA258)排放 | 酸洗工序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氯化氢最大排放量为0.42mg/m3 | |
| 4 | 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封闭+管道收集+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27m排气筒DA25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氨27m高排气筒排放量≤14kg/h,硫化氢27m高排气筒排放量≤0.90kg/h,臭气浓度27m高排气筒标准值≤6000(无量纲) | 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封闭+管道收集+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27m排气筒DA259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外排废气中氨最大排放量为4.5×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量为3.8×10-4kg/h,臭气浓度最大检测浓度为831无量纲 |
| 1 | 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 项目夜间不生产,检测期间,本项目西、南、东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为55~59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为65~67dB(A),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昼间噪声≤70dB(A);西、南、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dB(A)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液、酸洗槽废渣、废酸桶,酸洗后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槽废渣,钝化工序产生的废钝化液、钝化槽废渣、废钝化剂桶,钝化后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槽废渣,热水洗槽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两级活性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试压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金属下脚****回收部门;试压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酸液、酸洗槽废渣、废酸桶、水洗槽废渣、废钝化液、钝化槽废渣、废钝化剂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项目一期工程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金属下脚****回收部门;试压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酸液、酸洗槽废渣、废酸桶、水洗槽废渣、废钝化液、钝化槽废渣、废钝化剂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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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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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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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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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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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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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