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琼江铜梁段清淤疏浚项目疏浚砂综合利用单位选取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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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系涪江琼江**段清淤疏浚项目疏浚砂综合利用单位选取,综合利用范围包括涪江琼江**段可清淤疏浚区域总面积267.03万m2,河道天然淤积储量955万m3,年新增淤积量88万m3,累计疏浚总量1659.00万m3,可利用砂石总量1335.66万m3。现拟以不低于挂牌底价70075.89万元协议或竞价选取综合利用单位。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5.若信息披露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交易双方按照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中选人。

6.为保护选取方和意向方的合法权益,选取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方一旦提交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选取方原因,意向方(中选人)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选取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中选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选取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中选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方被确定为中选人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本次项目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外运方式限制、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因素等)意向方一旦提交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中选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中选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8.意向方在被确定为中选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选取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选取方指定的账户,**联交所服务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选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9.**联交所交易项目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承诺函》。

10.中选人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疏浚砂综合利用经营管理,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诚信守法经营,确保安全运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11.在利用期结束时,中选人需将疏浚砂综合利用相关****政府。

12.中选人投建的设施设备在利用期届满后30日之内由中选人自行处置,若中选人未按时处置的,****水利局进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13.中选人涉及船舶租赁的,应当****机关出具的租赁登记手续;船舶所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清淤船的,还应当提供承租人或者清淤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14.现场监管措施:中选人和清淤船舶的所有人承诺自费安装计量智能监控设备接受实时监控,并提交承诺书原件。

15.中选人需服从和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利用河道管理范围外土地开展疏浚砂利用相关工作的,应依法取得相关手续。

16.中选人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河道清淤疏浚过程中河岸稳定,承担其防治措施费用。

17.若因政策性变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进行疏浚砂综合利用,确需终止交易合同的,中选人根据相应的批文时间立即退场。

18.从事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的中选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者废弃物。

(二)危害堤防、桥梁、航道、挡水坝、输变电线路安全,损坏水文、水质测验、邮电、通信等设施,破坏文物古迹。

(三)运淤船舶装运非法清淤船舶开采的河砂。

(四)故意损坏智能监控设备。

(五)影响防洪安全、航运安全的其他行为。

(六)在开展本次清淤疏浚综合利用工作时,应结合河岸周边地质情况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及监测措施,确保河岸及紧邻区域的边坡安全稳定,杜绝发生地质灾害。

19.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有出入,交易结果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20.选取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中选人付清交易价款及**联交所服务费后30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给中选人。

21.本次项目底价为不含税价,中选人应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增值税金并支付至选取方指定账户,税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22.本次交易及中选人在后续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承担。

23.备查资料:《****拟公开选取涪江琼江**段清淤疏浚项目疏浚砂综合利用单位项目价值咨询报告》、《公开选取涪江琼江**段清淤疏浚项目疏浚砂综合利用单位方案》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承诺函_j2z0vf
涪江琼江疏浚砂实施方案2026.3.18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承诺函_j2z0vf
涪江琼江疏浚砂实施方案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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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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