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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敏行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昭明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西南侧的****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五层教学楼(含地下一层消防水池)及一座单层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4249.73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0.61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科教用地。建设内容涵盖建筑物工程、道路广场硬化工程(采用透水混凝土)、景观绿化工程(铺种草皮0.09公顷)以及给排水、供电、通信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雨水管网291米、污水管网135米及给水管网203米。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4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无借方。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设置临时排水沟466米及沉沙池2座;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及绿化恢复,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校园生态环境,满足教育教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