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揽胜项目南侧(临振风大道)营销围挡拆除及临时隔墙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受****委托,现对“望湖揽胜项目南侧(临振风大道)营销围挡拆除及临时隔墙施工”(项目编号:****)进行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望湖揽胜项目南侧(临振风大道)营销围挡拆除及临时隔墙施工
3.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
4.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标书代写
5.最高限价:39,058.80 元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问题但按要求完成维修义务)后一次性退还。
7.质量要求:满足清单和合同约定要求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1)被列****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系统;
(2)****集团有限公司处罚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或参选人;
(3)前期参****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获得成交候选人资格而放弃中标资格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人或参选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参选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潜在参选人于2026年3月27日17点30分前,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om/)获取比选文件。
2.参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不收取。
3.报名方式:将“确定参与比选的函”盖供应商公章在2026年3月27日17点30分前发邮箱****@qq.com(报名截止后发送,报名无效。)
4.已发确认参与函,而放弃参加比选的参选人,须在比选时****公司名义向****@qq.com发送放弃参与函(格式自拟)。否则采****集团黑名单处理。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30日15点00分
地点:**市**区宜园路16****集团二号楼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参选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比选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比选实行纸质参选,比选活动线下完成。比选时参选人需要按时到达比选现场进行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因参选人未按时到达比选现场,则视为主动放弃,对比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成交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若项目有业绩要求的,成交人签合同需提供投标时的业绩原件给采购人核查,核查发现存在虚假业绩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比选。)
六、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桥街道振风大道与龙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冯刘飞
联系方式:0556-****050
2.采购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宜园路16号2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欣怡
联系方式:0556-****510
望湖揽胜项目南侧(临振风大道)营销围挡拆除及临时隔墙施工比选文件.docx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