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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美巢璟园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蓝晨****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路与永繁街交叉口东南角,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25层住宅楼、1栋2层局部3层****超市、便民店、配电室等)及地下车库。项目总占地面积1.06公顷,总建筑面积50385.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432.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53平方米。容积率3.797,建筑密度29.17%,绿地率35.03%。配套建设小区内部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及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景观绿化面积3729.79平方米,采取乔灌草结合方式,并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建设透水砖铺装932.45平方米及雨水管网409.91米。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4.85万立方米,其中挖方4.16万立方米,填方0.69万立方米,余方外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土工布覆盖、设置临时挡水埂、排水沟及沉沙池;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大面积植被恢复及雨水蓄渗设施,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打造宜居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