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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学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双****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丰乐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保留原有1栋教学楼和1栋宿舍楼,**3栋教学楼、3栋宿舍楼及1栋综合楼(含食堂、多功能厅),配套建设200米运动场、门卫室及地下消防泵房等设施。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5648.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252.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5.73平方米。****广场2.04公顷、景观绿化1.55公顷,绿化率达36.6%,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供电及通信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4.2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分别为2.54万立方米和1.64万立方米,余方0.90万立方米外运利用。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覆盖,后期实施土地整治、雨水管网建设及大面积植被恢复,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校园生态环境,提升教育教学基础设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