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 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
山****公司所属**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33982.39㎡土地使用权 |
523.33万元 |
523.33万元 |
2026-3-20至2026-4-2 |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公司所属**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33982.39㎡土地使用权 |
|||||
| 所在地 |
**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 |
||||||
| 标的 明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 1 |
土地使用权 |
523.33万元 |
200 |
||||
| 合计 |
- |
- |
|||||
|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
1、按照标的资产面积转让。 2、标的资产位于**区顺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明园路以北,该资产以现状出售。 3、土地使用权:面积33982.39平方米,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63年7月5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单独一宗土地证(编号:鲁(2024)**市不动产权****410)。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鼎晟土地房地产****公司《国有建设和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土地评估复核报告》。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鼎晟土地房地产****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财政局 |
核准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3月16日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1月16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523.33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公司 |
|||||
| 住 址 |
**省****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7号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文件名称 |
《****集团公开转让山****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
| 批准日期 |
2026年3月16日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 转让底价 |
523.33万元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承担不能过户等相应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
||||||
| 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7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