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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霍林****中心校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通****公司
建设地点:**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沙尔呼热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四层综合教学楼及消防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54.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5.28平方米(含消防泵房及水池)。项目总占地面积2.72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原地貌类型为冲积**。配套建设道路及硬化区1.57公顷,包括沥青混凝土消防车道、花岗岩人行道及植草砖停车位;绿化区0.94公顷,种植云杉、榆叶梅等乔木灌木及冷季型草坪,绿化率达34.7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2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62万立方米,填方1.62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渣。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绿化区实施土地整治0.06公顷,铺设雨水排水暗管200米及雨篦子5个,施工期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8500平方米等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校园生态环境,确保项目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