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下水乡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下水村恰玛组绿色产业园东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备车间一座(6318平方米)和销售展厅一座(4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701.96平方米,****广场、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84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原地貌主要为其他草地和裸土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30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65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0.15万立方米),填方1.65万立方米(含表土回填0.15万立方米),无外借土方和弃渣。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及景观绿化区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道路广场区铺设雨水管542米,设置临时排水沟694米及沉沙池2座;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土袋拦挡等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区域植被,改善高原生态环境,确保项目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