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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第一采油产3.3748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水利部水土****研究中心(杨凌)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义正镇玉河村,主要利用闲置土地建设2411.2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所发电力全部自用。项目由4384块55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21台组串式逆变器及3台10kV欧式箱变组成。总占地面积2.5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5公顷,临时占地2.52公顷,占地类型均为天然牧草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67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839万立方米,填方0.839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无弃。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彩条布铺设及草袋土拦挡;后期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挡水埂及植草浅沟建设,并撒播紫花苜蓿与早熟禾混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