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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330kV汇集站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镇上凉泉村北侧,依托已建一期汇集站进行扩建,总占地面积0.9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360MVA主变压器、4回110kV GIS出线及配套35kV并联电抗器和电容器组;同步建设站内电缆沟715米、碎石地坪5000平方米、混凝土道路250平方米及雨水排水管网250米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8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43万立方米,填方0.43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渣。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实施密目网苫盖9000平方米;**临时排水沟250米以完善施工期排水系统;设置临时洗车池1座并实施洒水降尘45台时,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控制施工扬尘,保护子午岭-六**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生态环境,确保项目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