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业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上饶-广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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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环境局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2026-03-20
文件有效期: 有效
关于****再生**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再生**回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项目名称

****再生**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

**市广****开发区三维路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省****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再生**回收项目位于**市广****开发区三维路,总占地面积490m2,属**项目。项目购置3个20m3、1个15m3的储油罐,以**区内工业企业、汽车修理厂回收的废矿物油(HW08 900-218-08和HW08 900-214-08)为原料,通过原料采购、入库贮存、接受订单、装车外运等工艺,年转运废矿物油300吨,最大废矿物油储量60m3。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储罐呼吸气、油品装卸车过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油气回收系统的储罐呼吸废气经1根4m高排气筒在厂房内排放。装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装卸油管道密闭,采用专用连接阀门,与储罐呼吸气共同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的1根4m高排气筒在厂房内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油气排放浓度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距离地坪高度≥4m、油气收集系统泄漏点排放体积分数值≤0.05)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油品装卸车过程的少量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设备及管道的密闭性、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规范岗位操作管理、及时维护检修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的逸散。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油气排放浓度25g/m3,油气处理效率≥95、距离地坪高度≥4m、油气收集系统泄漏点排放体积分数值≤0.05)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规定的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项目装卸过程均在车间内进行,不涉及初期雨水。****园区公共厕所处理,厂区不排放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来源于运输噪声,噪声源强约85dB(A)之间。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含油罐底泥(HW08,900-221-08)、废含油抹布及手套(HW49,900-041-49)、废油毡(HW49,900-041-49)、废硅胶及废活性炭(HW49,900-039-49)。

项目设有1座一般固废仓库(10m2)、1座危险废物仓库(占地面积5m2);其中项目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各单元地面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办公区等;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公共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包括储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各防渗区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厂房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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