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6.****.2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委托澄铭环境****公司****公司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澄铭环境****公司于2026年03月04日~03月05日对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公司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于2026年03月1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委托******公司编制了《******继电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模具、按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08月03****环境局审批意见,(苏环建[2022]07第0106号)《关于******继电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模具、按键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竣工建成,并于同年12月进行生产调试。
本项目已于2026年01月20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因厂区排放口为全厂区共用排口,混排后不具备监测代表性,因此未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塑料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氨,粉碎和磨床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标准,丝印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同一排气筒排放的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注塑过程产生的无组织苯乙烯、氨排放标准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标准;注塑过程产生的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注塑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印刷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粉碎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磨床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同一生产车间排放的颗粒物从严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房外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昼间与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固废处理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可以实现零外排。
5、总量结果分析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年排放总量达到环评废气总量控制要求,苯乙烯、丙烯腈、氨在此次验收中均为未检出,废气污染物浓度未检出的,统计污染物总量时以0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黄埭镇东桥长旺路19号4号厂房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139****6795
公示期:2026年03月24日——2026月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