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部分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不稳定,**江木头滩监测断面2021年1、4、6、12月以及2022年1、2、4月水质超考核目标;**河狗尾赖监测断面在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也均存在有个别月份出现水质超考核目标现象。
二、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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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预警。及时关****监测站监测数据,科学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发现水质异常波动,及时向辖区发布水质异常预警,督促辖区及时关注水质状况,开展入河污染源排查。二是组织开展**江、**河、明江等主要河流干、支流全流域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各入河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推进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年—2024年累计完成312公里河岸线河岸线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整理,共登记入河排污口363个。根据排查情况,确定需整治问题入河排污口共28个,其中**县15个、**市2个、防**11个。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督导,通过现场督导、调研、发布预警等多种方式督促各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11月底,该28个入河排污口均已完成整治,完成率100%。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制定实施《**市**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政府****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海洋局、自然**局等多部门力量从生活源和农业源两方面推动开展流域治理,重点针对**江、**河地区存在的违规畜禽和牛蛙养殖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严格打击养殖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经整治,我市**江、**河和明江等重点河流水质已得到明显改善。2025年,我市6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河狗尾濑断面和**江木头滩断面水质均较2024年有明显提升。
四、核验情况
2025年12月10日,我局已组织相关****小组,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28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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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