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属国有企业智慧管理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可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0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878,联系地址:**县南台街道办南田路7号。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4.****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ichuan.****.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县南台街道南田路7号
联系方式:138****2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省**市**县****汉大道336号
联系方式:176****17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176****1777
****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