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江境云庐小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江境云庐小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璟****公司 |
| 地址 | **省**市**区****广场A1座10楼1006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3-****50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化南路27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为慈、万志 177****5211、180****0547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8726.53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钟德丰 | |
| 证书编号:闽135********04571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9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2020年区域间互联互通和快速路网建设-**大道高架快速路(**大道以东)绿化工程一标段;(2)2022年城市快速路网建设-三环南路快速化改造绿化工程三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中国**省******酒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别墅区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中国**省******酒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别墅区标段);(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铜奖:**区**片区**生态湿地修复建设项目。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8838.69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关杰 | |
| 证书编号:粤144********25894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9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广船一期地块项目**公园及展示区园建绿化工程;(2****中心整体景观提升(开幕式)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广船一期地块项目**公园及展示区园建绿化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铜奖:蕉门河滨水两岸绿道及绿化提升工程(**大桥-蕉西水闸段)。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元) | ****8425.24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徐栋 | |
| 证书编号:浙133********27822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9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2)**北景园生态公园一期景观绿化。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银奖:****休闲公园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铜奖:****区块环境提升及**路提升改造EPC总承包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集团****公司:人工费工日单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价。(2)******公司: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过程中存在项目负责人变更,不符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全称参与”的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2、样本值单位:****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博景****公司、浩安****公司、江****公司。 3、评标基准价为:****5194.68元。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