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重卡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发展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发改局发〔2025〕98号 |
||||
| 建设地点 |
**市涪**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拟**总建筑面积93522.00 ㎡的产业园建筑群体,包括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厂房54180.00 ㎡、单层门式钢架结构标准厂房29205.00 ㎡、管理用房、食堂、门卫室、变配电站、垃圾收集房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668.00 ㎡、地下消防设备及附属房1944.00 ㎡,非机动车棚525.00 ㎡;**园区综合管网等工程,包括道路约24696.28 ㎡,停车场3635.00 ㎡,停车位257个,充电桩80 个,消防给水管网1600m,给水管网系统2000m,雨水排水管网系统1800m,污水排水管网系统1600m 以及厂区安防设施;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4952.63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达到法定必须招标规模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3-20 00:00至2026-03-26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3-20 00:00至2026-03-26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人员配置及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上述人员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从业人员专用章;③比选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④****建设厅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和申请单位分别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房屋建筑行业法定招标事项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两类各1个招标代理服务业绩(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需作为该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每个代理业绩项目估算金额不低于1.5亿元。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以下截图证明材料:①项目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②法定招标事项招标公告;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比选申请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上述资料上传至邮箱:****@126.com(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法定招采事项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40%(含税)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由各法定招采事项中标人支付。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 |
彭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563 |
||||